序號 | 評價項目 | 評價標準 | 分值 | 需要提供材料 | 說明 |
1 | 基本條件(60分) | 招標代理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依法成立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涵蓋工程招標代理服務相關內容;3.具備從事招標代理服務履約能力,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從業人員不少于3人)。 | 60 | 營業執照、法人及從業人員身份證、社保證明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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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綜合素質(10) | 辦公場所(2分) | 200平方米(含)以上。 | 2 |
自有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掃描件,無辦公場所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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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平方米以下。 | 1 |
從業人員(6分) | 具有高級工程師。 | 1 |
社保截圖、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掃描件)、注冊工程師證書(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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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 | 1 |
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建設類注冊總人數3人(含)以上。 | 1 |
參加行業培訓每人計0.5分,每人每年只計一次分,最高得3分有效期1年。 | 0~3 | 培訓文件、報名表、培訓證書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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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獎項(2分) | 代理機構上年度被國家有關行業協會表彰或獲信用等級AAA得1.5分,獲得得省級有關行業協會表彰得1分;從業人員上年度被國家有關行業協會表彰的得1分,被省級有關行業協會表彰的得0.5分。本項最高得2分。 | 0~2 | 獲表彰的文件及榮譽證書原件(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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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理業績(30分) | 上年度所代理項目數量(20分) | 企業得分=(企業代理項目總個數/代理項目總個數前十名平均值)*20,得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 0~20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代理合同、中標通知書、招投標書面情況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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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所代理項目中標金額(10分) | 企業得分=(企業代理項目中標總金額/代理項目中標總金額前十名平均值)*10,得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 0~10 |
4 | 失信行為(減分項) | 在評價系統錄入信息過程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信息騙取信用評分的。 | 每項減1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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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場所、從業人員等基本信息發生變化,未按規定在評價系統提交變更申請的。 | 每項減5分 |
對招標投標監督機構指出的違法違規問題拒不整改的。 | 每項減5分 |
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 | 每項減5分 |
未簽訂招標代理委托合同或合同內容不全、招標代理委托合同中代理費用不明確的。 | 每項減1分 |
發布的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問題,按招標投標監督機構要求進行整改的。 | 每項減1分 |
因招標代理機構原因影響開標、評標工作,或導致異議、投訴、重新招標評標的。 | 每項減1分 |
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未按規定及時發布,或內容不完整、不準確的。 | 每項減1分 |
不協助招標人按規定受理、回復異議的。 | 每項減1分 |
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編制不規范,內容不完整、不真實,或備案不及時的。 | 每項減1分 |
其它違規行為。 | 每項減1分 |
5 | 不良行為(減分項) | 招標代理機構、法定代表人、相關從業人員在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中受到行業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 | 每次減15 | 行政處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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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法定代表人、相關從業人員因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中的違法行為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 每次減30 | 司法機關判決書 |